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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没皮没脸(第2页)

有些行差踏错,不是自己蠢,纯粹是信息面的层级不够高,才会导致错误的决策。

不过他最终还是建议了一句,“要不还是喊上狼灭?”

狼灭也是拾荒者,脑瓜不太好使,但是战力惊人。

关键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机甲,那是祖上传下来的。

那机甲还有配套的振荡刀,攻击力惊人,防御力也极其可怕。

不太挡得住高斯自动枪,但是抵挡普通的激光手枪,还是没有问题的。

“没必要,”微胖摇摇头,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还是麻烦。”

他没有曲涧磊想的那么傻,他会小看傻曲,但真不会小看洪字聚居点,

把人杀掉,造成既成事实,这才是正经。

废土的规矩,死去的人是没有价值的,也只有这样,才能阻断傻曲的外援。

两人商量了好一阵,终于确定了行动方案。

不过在行动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动枪来才行。

他俩只有两把频振荡刀,在矿场保命是够了,想杀一个有两把枪的人,还差点。

这还是三爷对他俩不薄,要知道在矿场讨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随身的短匕。

高斯自动枪很快就借来了,借枪的是一个叫娜姐的外乡女人。

他俩没有那么大面子,不过三爷才死不久,人情尚在——关键是拿地盘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阵行动计划,眼看天色渐晚,两人交换个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话,曲涧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俩不知道,曲涧磊这个时候,遭遇到了一点麻烦——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他俩不知道,曲涧磊这个时候,遭遇到了一点麻烦——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当英俊,是那种有资格说“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后来他就坑了好几个阿姨,不是吃软饭的问题,关键是手脚还不干净。

所以他的脸就被划花了,惨不忍睹的那一种。

但是这样的面孔,在废土的野外反而吃得开——你要是没点能力,怎么会成这个样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纹点刺青,更能让人接受一点的感觉。

可是莫里森来了矿场附近之后,也特别不老实,坑蒙拐骗无所不为。

拾荒者先后收拾了他多次,让他懂得了这里的规矩。

莫里森只是好吃懒做,并不是智商不够,也很快接受了规矩。

但是规矩涵盖的范围,显然不包括傻曲这种人。

他现傻曲好几天都没回来,就随便去傻曲家拿了点东西出来。

莫里森并不认为这是盗窃,他的认知是,傻曲应该是死了。

既然已经死了,那当然是先下手为强,手快有手慢无。

无奈的是,傻曲家里是真的穷,除了一辆三轮车,几根金属棒,也只有点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没有拿完,万一傻曲没死呢?

在蓝星,这叫“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在废土,这是血淋淋的教训堆出来的。

然后他就再没有关心傻曲的死活,而是来到了“矿场”之外找饭辙。

三轮车运输的生意,他是真的没兴做,只是想卖掉三轮车。

但这破车是人力的,还就是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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