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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藏獒(第1页)

由于是夏天的缘故,晚上并不算冷,徐徐的晚风扑面袭来,倒是有几分清幽的感觉。

这驱赶走了几分夏日里的燥热,两人并靠着走在河边,河面上正有人在放河灯。

河灯随着河水漂流,寄托的是期望与思念,路灯昏暗,时而可以看到有人笑着走过去。

在这样一座庞大的城市中,他们都是能够找到归处的吧。

姜选忽然想,他的归处又在哪儿呢?

十年后的他,他的归处是没日没夜的工作,到头来为他人作嫁衣裳。

在一座庞大的城市里,努力的工作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

最后拥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姑且算是一个归处。

在数百万套的房子里,自己只是其中渺小的那一个,那么和巨大蜂巢中,一只忙碌的工蜂有何区别?

“哥,你在想什么呢?”陈洛颜看到姜选沉默不语,关切的问道。

“没,我在想以后的事。”姜选轻声说道。

“以后么?”

“嗯,比如以后会在哪里工作,哪里生活,又应该做怎样的事业,这一类的事情。”姜选回答道。

“我都没有想过这些问题。”

“那现在你可以想一下。”姜选笑着说道。

“哥,你知道我笨,我想不到的,你帮我想就好了。”她靠着他轻声说道。

“傻瓜,自己的梦想,自己的未来,自然是要抓在自己的手中的,趁现在还年轻,还有机会,还能争取,还能蹦达,就去试一试,不要等到多年以后,年华不复,想要再去争取,却没有机会了。”

姜选说到这里苦叹一声,十年后的他,未尝不是这样呢?

“哥,你明明才十几岁,却跟个三四十岁的人一样,你不是年轻得很嘛。”她小声说道。

“嗯,你说得对,我还年轻,还有机会。”姜选点了点头。

“不管以后有什么未来,什么梦想,有你在就好了。”陈洛颜靠得更近了些。

昏暗的路灯光线和月光交织在一处,共同映照出了他们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的。

“但愿如此吧。”姜选摇了摇头。

倘若他真的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可能还会怀有着无限的憧憬。

但是他是知道的,又有谁是真的离不开谁呢?

就在他们走在河边的时候,正前方有人牵着一条藏獒走过来。

这让姜选皱起眉头,早期城市里还没有明确的养狗条例,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猛犬。

而且在接下来的几年,还掀起了一波藏獒热,藏獒一度成为了土豪的标配。

正在前方牵着藏獒的,是一个青年男子,他看起来二十来岁,穿着一件花哨的衬衣,手表依稀折射出金灿灿的光亮,一看就价值不菲。

不远处还有两个人在守着,似乎是他的保镖,其实一想也很容易理解。

这大晚上的这副行头,要是没两个保镖,在这种冷清的地方,怕是怎么被抢的都不知道。

姜选拉着陈洛颜退到一边,给这一人一狗让路。

他是知道藏獒凶猛的,主要还是智商低,服从性差,经常可以看到藏獒伤人的新闻。

“好大的一条狗……”陈洛颜看到藏獒也有些害怕,躲在了姜选的身后。

“那是藏獒,没事,让他们过去就好了。”姜选拉着陈洛颜示意无妨。

原本那人牵着狗过去了,也就相安无事。

可就在这时,在后方有一个小女孩一路小跑了过来。

她只有八九岁的样子,个子太矮,没有看到这边有猛犬出没。

她一边小跑,一边出笑声。

“悦悦慢点……”在后边还传来了自行车的车轱辘的声音,和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

“咕咕咕咕……吼!”

就在此时,藏獒突然龇牙咧嘴出低沉的吼叫声。

原本背对着的小女孩听到动静下意识的转身,看到近在咫尺的藏獒,顿时吓得摔倒在了地上!

“呀!”

“不要怕!”

本来拉着姜选的陈洛颜立刻上前去抱住了她,用身体将她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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